先秦战争的数十万军队是怎么来的?(四)农业生产篇
农业生产篇:先秦的粮食生产力如何?
先秦的土地制度如何?
先秦时代主要有井田制和授田制两种土地制度。
但不论哪种制度,本质上都是政府对个人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确认和保护。“亩”的繁体字是“畝”,注意“久”字旁,其实就是指百姓可以长期拥有的私田。
但是政府提供土地权保护服务的前提是必须获得回报,回报内容就是从土地粮食产出中抽取的一定比例的税赋。井田制和授田制的不同就在于获得回报的方式上。
井田制是商周时期的土地分配方式,也是一种征税手段。政府分配私田给百姓使用,附加条件是必须也帮政府的公田种些粮食,作为给政府的税赋回报。
《春秋•谷梁传》中记载
宣公十五年(前594年):“古者,三百步一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,九百亩,公田居一。”
公田就是政府的田,8块私田围绕着1块公田,内部边界形成一个井字,所以叫井田。

《汉书•食货志》中记载,
六尺为步,步百为亩,亩百为夫,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井方一里,是为九夫。八家共之,各受私田百亩,公田十亩,是为八百八十亩,余二十亩以为庐舍。
……
今一夫挟五口,治田百亩。
步在古代即是长度,也是面积单位,1亩的面积是100步,**100****亩被称为1夫,“夫”是土地单位。**因为一般会给一个家庭分配给100亩土地,家庭的户主就是一个成人男子。
同样的,《孟子•万章下》也记载
耕者之所获,一夫百亩,百亩之粪,上农夫食九人,上次食八人,中食七人,中次食六人,下食五人。
但是井田制也有其问题,就是人们种植公田的积极性不高,交税的动力不大。虽然井田制给百姓的负担不重,但是政府收到的税收太少。政府解决民间纠纷需要官吏、抵御盗匪和外敌侵略需要军队,没有足够的粮食这些都做不好。到了战国时代,更是有实力才能生存,所以各国就基本废除了井田制,对土地所有制进行改革。
商鞅学习其他诸侯国的改革经验,抛弃了井田制,采用授田制。
政府同样分配给百姓土地并保护土地权,但收税的不再通过公田收粮,而是给你下达每年的耕作任务,不管这块地你种还是不种,每年都必须按照土地面积向政府缴纳税收。另外,农民除了交粮,还要交刍稿税,刍为牧草,稿为禾杆,是喂养牲畜的草饲料。如果到时候完不成任务,就会按照秦律制罪。
《秦律•田律》
入顷刍稿,以其受田之数,无垦不垦(不论垦殖与否),顷入刍三石,稿二石。
井田制就是政府把百姓当成合伙人,政府把土地当作股份分给百姓,期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,奈何大家都忙私活,对公事不上心。
授田制改为政府把百姓看成合同工,上级给你制作工作目标,到时间必须交工,否则严惩不贷。
虽然授田制并没有提高生产力,但是通过设定沉重的任务量,逼着农民提高生产效率,最终在整体上提高了粮食总产量。
为什么秦国把小亩变大亩?
商鞅在“废井田,开阡陌”后,增大了亩的面积,把原来面积100步的小亩,改变成面积240步的大亩,这是为了什么?

再对比一下秦国和鲁国的粮食产量
《吕氏春秋•上农》记载了战国后期的秦国亩产
上田,夫食九人。下田,夫食五人。可以益,不可以损。一人治之,十人食之,六畜皆在其中矣。此大任地之道也。
《孟子·万章下》也记载了同时代的鲁国亩产
耕者之所获,一夫百亩,百亩之粪,上农夫食九人,上次食八人,中食七人,中次食六人,下食五人。
吕不韦时代的秦国已经普及了大亩,同时期孟子的鲁国使用的是小亩,面积相差2.4倍,但是供养的人数却基本相同。
为什么秦国每亩的面积更大,产量却不增加?
这要说到土地、作物和降水量的关系。
很多人认为战国时代引入了铁器农具和耕牛,使土地亩产提高。
其实真正能提高土地亩产的是灌溉,而不是农业工具。因为工具再好也只是扩大了开垦这一个环节的效率。如果作物在未来几个月的生长期里,没有稳定的水源来灌溉,土地亩产和使用新工具前不会有明显的提高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有了足够的水源,不仅可以提高亩产量,还可以耕种产量更高的粮食作物,进一步提高亩产。先秦土地分为上田、中田、下田,其实就是根据灌溉条件好坏来区分的。上田的亩产可以达到下田的2倍。
秦国的主要粮食作物是什么?
根据《秦律•仓律》记载,秦国的主要粮食作物为:
禾(粟、小米)、麦(小麦)、黍(大黄米)、稻(水稻)、荅(小豆)和菽(大豆)

《秦律•仓律》
“种:稻、麻亩用二斗大半斗,禾、麦一斗,黍、荅亩大半斗,菽亩半斗”。
麻是重要的纺织原料,不是粮食作物。
作物和灌溉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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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国作物以粟、麦为主,因为粟不需要太多的灌溉,适合秦岭以北的旱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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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定的灌溉条件,粟、麦的产量会大幅提高,但秦国直到战国快结束时才修完郑国渠,战国大部分时间里灌溉条件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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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产量最高,但只适合秦岭以南的降水充沛的地区,例如巴蜀、汉中。在商鞅变法时这些地方还不是秦国的领土。

降水越充沛,可以种植水稻等亩产更高的作物,单位亩产才能大幅提高。
但是秦国地处内陆,降雨量不如中原和江南充沛,也没有很好的灌溉条件,大部分是旱地。如果这种土地长期耕种,就会出现严重的水土流失,土壤的养分也逐年降低,最终导致亩产减少,变成产量极低的贫田。
这种土地退化的问题,必须通过轮耕的方式来解决。
《汉书•食货志》中记载,授田时,上田面积100亩,中田面积200亩,下田面积300亩。上田不用轮耕,中田要种1年休1年,下田要种1年休2年。
民受田:上田夫百亩,中田夫二百亩,下田夫三百亩。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;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;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,三岁更耕之,自爰其处。
下田给的多,是因为如果只给一家人100亩地,第二年就没有可以轮耕的空间了。秦国的大亩面积是小亩的2.4倍,说明秦国的土地质量普遍处于中下的水平。
秦国地广人稀,旱地较多,山地等不适合耕种的比例也高。商鞅根据秦国国情决定,既然土地先天不好,干脆给的面积扩大2.4倍,给出充足的土地面积供百姓轮耕使用。这样就可以充分保持了地力,保证了粮食产量的稳定。
东方诸国地少人多,大部分土地早就分配完毕,没有多少新土地可分。再加上地势平坦、灌溉方便和降雨量大,大部分是上田,不需要太多轮耕,所以还是小亩为主。
虽然秦国大亩的面积变大了,但以先秦时代的生产力,一家人在20多天的春耕期里,能耕种的面积是固定的,一个男性最多种30小亩,一家最多种100小亩地。再加上必须要轮耕,让其他土地得到休养,耕种面积也还不能超过100小亩,所以秦国的亩产和鲁国的亩产是相同的。
粮食消耗数量
战国初期的魏国宰相李悝指出:
一个典型的五口标准家庭,能耕种100亩,1年收成150石,交税1/10共15石,每人每月消耗1.5石,一年90石,年终剩余45石。拿出30石交换成钱,用于衣物、祭祀等的必要开支,基本所剩无几,如果不幸遇到病丧更是入不敷出。
《汉书•食货志》
今一夫挟五口,治田百亩。岁收一石半,为粟百五十石。除十一之税十五石,余百三十五石。食,人月一石半,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,余有四十五石。石三十,为钱千三百五十。除社闾尝新、春秋之祠用钱三百,余千五十。衣,人率用钱三百,五人终岁用千五百,不足四百五十。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,又未与此。此农夫所以常困,有不劝耕之心。
从上面的可知5口人耕种100亩,年产150石,上交政府十一税15石,**每人一年吃18石粮食,**能剩余45石。
**先秦时代士兵和后勤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的?
**《孙子兵法•用间篇》指出:
“凡兴师十万,出征千里,百姓之费,公家之奉,日费千金,内外骚动,怠于道路,不得操事者,七十万家。
这是先秦孙武所列的数据,注意最后是七十万家,而不是七十万人。
孙武是春秋末年齐国人,曾帮助吴国击败强大的楚国和越国,军事经验丰富,不会纸上谈兵、信口开河,所以这个比例是可信的。
有人说《孙子兵法》是后人假借孙武之名而创作的伪作,孙武这个人甚至都不一定存在。历史上的确有很多学者提出了这样的质疑,但是随着山东银雀山汉简的出土,发现了汉武帝时期的《孙子兵法》,学者就改为质疑写作时间究竟是春秋还是战国。按照最坏的情况,《孙子兵法》不是孙武而是战国时代的后人写的,如果真的这样就更接近我们要研究的时代,增强了这个比例的说服力。
《孙子兵法》指出,一旦出兵打仗,7个家庭要停止农业生产,来回奔波,为1个士兵运送军需物资和粮草。
为了防止我对孙子的理解是错误,看看《孙子注解卷之十三》里,历代古人对这段话的注解,他们比我们更了解古代的现实情况。
曹操曰:古者八家为邻,一家从军,七家奉之。言十万之师举,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。
李筌曰:古者发一家之兵,则邻里三族共资之。是以不得耕作者七十万家,而资十万之众矣。
杜牧曰:古者一夫田一顷。夫九顷之地,中心一顷,凿井树庐,八家居之,是为井田。怠,疲也。言七十万家奉十万之师,转输疲於道路也。
梅尧臣曰:输粮供用,公私烦役,疲於道路,废於未耜也。曹说是也。
张预曰:井田之法,八家为邻,一家从军,七家奉之。兴兵十万,则辍耕作者七十万家也。
或问曰:重地则掠,疲於道路而转输,何也?曰:非止运粮,亦供器用也。且兵贵掠敌者,谓深践敌境,则当备其乏,故须掠以继食,非专馆谷於敌也。亦有碛卤之地,无粮可因,得不饷乎?
所以历代古人也认为,10万士兵:70万家的比例是可信的。
先秦时代的一家有多少人?
先秦时代标准家庭的1家是5口人,标准家庭是个平均概念,不是说一家只有1个儿子。有的家庭全是男孩,有的家庭全是女孩,有的家庭还没有生孩子,有的家庭已经生了4、5个孩子。整体平均下来每家有子、女2人。夫、妻、子、女,加上儿童、老人,大约5人。
和平时期,标准家庭是5人。
战争爆发,假设男丁全部服兵役,标准家庭就剩下3人,因为丈夫、儿子已经服兵役,家里只剩下母亲、女儿、小孩和老人。
根据孙武所提的1兵:7家的比例,士兵和后勤人员的比例应该在1:21到1:35之间。
在井田制时代,受到生产力较低的限制,士兵和后勤人员的比例应该是1:35。
在授田制时代,假设生产力已经提高,不需要这么多人,我们按照1:20的比例的计算。
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计算,10万军队要动员200万以上的后勤人员,这些人要停止一切农事,进行后勤生产和运输的保障工作。
要注意的是,这200多万停止生产粮食、专注做后勤的非战斗人员,也需要消耗大量的粮食。
士兵和后勤人员的粮食供应
按照李悝所说每人1年消耗18石粮食,约等于和平时期5口之家一年上交的15石的十一税。
和平时期,士兵和粮食供给人口的比例关系是1兵:1户(5人):100亩耕地
假设战争时代的征收战争特别税,税赋是和平时代的4倍,每家征收60石,可以养活4个士兵。
战争时期,士兵和粮食供给人口的比例关系是4兵:1户(5人):100亩耕地
和平时期,1万士兵作为常备军,呆在国内静止不动,就至少需要1万户(50万人)来供养。这时候的士兵是可以多养,达到40万都有可能,因为在当地就能得到补给,不需要跑到很远的战场上。
战争时期,士兵出征就完全不一样了,因为武器需求量、粮食需求量等各种军事物资的需求量会暴增,再加上物资还需要长途运输,都急缺人手来完成。
为了能应对出师所产生的紧急需求,国家要动员大量人口来准备,所以才会出现1个士兵就需要7家人,停止农业生产,全力进行后勤生产和物资运输的保障工作。
按照《孙子兵法》《用间篇》的算法:
出师1年,1个士兵+20人后勤,共21人,所需粮食为:
平时:20户人家(100人)上交的十一税300石,需要2000多亩耕地供应。
战时:5户人家(25人)上交的战时税收300石,需要500多亩耕地供应。
以此类推
10万士兵外出打仗1年,就需要200多万后勤人员,所消耗的粮食是:
和平时期200多万户共1000多万人生产,需要耕地2亿多亩!
或者战时50万多户共250多万人生产,需要耕地5000万亩。
40万士兵外出打仗1年,就需要800多万后勤人员,所消耗的粮食是:
和平时期800多万户共4000多万人****生产,需要耕地8亿多亩(已经达到清代的耕地总数)!
或者战时200万多户共1000多万人生产,需要耕地1亿亩。
根据现代估计,战国时代总人口2000万~4000万,即使按照最多的人口计算,40万军队出师一年,所消耗的粮食是和平时期战国诸国所有人口1年生产的粮食!

中国人口规模变动趋势,数据来源:葛剑雄,《中国人口史》
所以,出师到战争前线的40万军队都是士兵,这个假设已经被证伪,是不可能的。
如果这40万不都是士兵,而是加上后勤百姓的总和,结果会如何呢?
用40万除以20,就会得出2万兵力的规模,按照这个数量级计算,数据一下子就合理的。
2万士兵,需要40多万后勤人员,所消耗的粮食是和平时期40多万户**共200多万人生产****,**需要耕地4000多万亩!
根据现代对秦国人口300万到500万的估计,200万人数量已经是很接近秦国人口总数了。
即使按照4倍税收征粮,从粮食上也最多只能供应8万士兵。
能否储存多年的粮食来解决40万士兵粮食问题?
长平之战时,**秦国还没有修建郑国渠,**秦国耕地以旱田为主,粮食产量没有大的提高。
按照最高的秦国500万人口计算,也要和平时期生产8年粮食,长平之战打了3年,要存24年粮食!
不要忘了,还有赵国。
赵国没有商鞅变法、没有秦律、没有秦军军制,但赵国有42万大军!
在李文岚的《
》也认可被坑杀的40万赵军大部分应该是民夫。
根据以上计算,在军队数量是40万、还是2万之间,更合理的数量是后者,也就是40万人不全是士兵,而是士兵和后勤人员的总和,实际参战军队在2万~8万的数量级上。
小结
以上是以先秦的粮食生产为主线,结合士兵后勤比例和粮食消耗进行的数据分析,这就是证据之二。
通过人口结构、粮食生产的分析,从两条完全独立的数据和分析方向,计算出数量级相同的结果。
按照人口结构估算是3万~12万之间,按照粮食生产估算是2万~8万之间,这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。
本系列文章列表
(一)后勤生产篇:先秦的后勤生产有那些内容?
(二)后勤运输篇:古代的后勤物流如何实现?
(三)人口结构篇:先秦的人口结构是怎样的?
(四)农业生产篇:先秦的粮食生产力如何?
(五)统计口径篇:为什么先秦时代要扩大军队的统计口径?
结论、后记、参考文献和推荐书目都在(五)统计口径篇里。